中心通知 | 关于选聘首批商事调解宣讲师的通知
为进一步提升商事调解的知晓度、美誉度,打造专业化调解队伍,为区域打造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贡献调解力量。
2025年本中心将组建“商事调解宣讲团”开展联合培训,积极奔赴高校、商圈体、商协会、产业园区,有效调动融合调解资源,凝聚共识、凝聚智慧、凝聚力量,惠州市惠融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决定招募首批商事调解宣讲师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选聘原则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面向社会择优选聘。
选聘规划
本次选聘人数为10名,招募资深且符合条件的调解员,不限业务领域。
选聘条件
1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自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;
2、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,或者相关专业学历并具备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;
3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其他领域的专业资格和技术职务(职称);
4、属于各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人员或专业人员;或者是律师、法务等专业法律服务工作者;
5、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商事领域审判、仲裁、调解及其他专业服务,或者相关立法、执法及法学教学研究的经历;
6、认可本调解中心,愿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;
7、品行端正,公道正派,有良好的职业(执业)操守;
8、属于商事调解领域的专业人士,或对本调解中心有重大贡献,或具有调解专业学历的可以适当放宽职业(执业)经历年限,即可小于五年。
9、仅限本调解中心调解员报名。
聘任程序
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通过网络申请、资格初审、审议表决等程序,择优聘任。
(一)网络申请
报名时间: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
报名提供材料:简历和《调解员讲师申请选聘登记表》(见本文末尾附件)及职业资格、专业技术职务等必要的证明文件。
(二)资格审核
秘书处接收申请材料后,将材料汇总报请理事会审议。
(三)审议决定
理事会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全面审议并对拟定人员作出聘任决定。
(四)聘用
聘任决定作出经公示后,由本调解中心理事长签发商事调解宣讲师聘任证书。
其他事项
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,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。
联系方式
邮箱:hricmc@163.com电话:15018088864
附件:惠州市惠融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讲师申请选聘登记表